
6月20日,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協調領導小組發布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市場調控管理的通知”,再次闡述,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“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”定位精神,堅決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,穩定住房市場發展,經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審議,現將進一步加強住房市場調控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,從市外遷入戶籍的居民家庭(退伍轉業、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)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,應落戶滿1年,或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(或個人所得稅)。
二、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5年以上(含5年)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,方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。
三、將臨潼區納入住房限購范圍,嚴格執行我市住房限購政策。


縱觀“三條”,簡單、明了、直接,第一條將限購“焦點”指向新近落戶西安還未購房者,從原“落戶即可購房”調整為“落戶滿1年,或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(或個人所得稅),方可購買。”對沖著西安住房這塊價格“洼地”而落戶買房的,直接遲滯其一年時間,讓這股“熱勁”得到冷卻,給剛需抑或符合條件的剛改群體騰出更多機會。
第二條針對非西安戶籍買房者,將之前需要“一年以上的社保證明或納稅證明”直接調整為“能夠提供5年以上(含5年)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”方可買房,幾乎要徹底切斷非西安戶籍的購房需求。
第三條是臨潼受西安房價上漲影響,近兩年房價漲幅明顯,所以必須將其納入住房限購范圍。從房屋均價統計方面考量,臨潼房價的異動將直接影響西安房屋均價,限購已是必然。
“三條”邏輯縝密、文字嚴謹,但明眼人還是看出其被發聲的姿態。實因為今年以來,有關西安房價領漲全國的訊息鋪天蓋地,西安甚至被公認為是房價的“價格洼地”,因此炒房需求不斷增長,為炒房而落戶多被詬病,眼下個別樓盤依舊是“一房難搖”,只有給這股熱炒風潑一盆涼水,才能使其冷靜下來。
國家統計局6月18日發布5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顯示,新房價格環比上漲的城市有67城。環比來看,5月西安房價環比同比均漲幅第一。最高漲幅為2%,最低為下降0.1%。其中,最高漲幅為西安,為2.0%。
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:從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,西安房價連續六個月同比漲幅全國第一。同時,也是16年以來西安房價連續39個月上漲。

連漲是西安房價不爭的事實,但連漲不一定是好事!所以近六個月來可以想象相關部門的忐忑,可以想象坊間“超過135000元/平方米不予備案銷售”的傳聞,可以理解人們遷進戶口就為買房的初衷……
“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”,就西安而言,住房的主體是西安市民,所以我們看到了這個旨在以“攘外”為主要訴求的地方新政。新政劍指炒房,對投資炒房必將起到抑制作用,對于廣大剛需和剛改需求,市場選擇更趨寬泛。
“三條”突出了“堵”,直指投資炒房,起到了為真正購房者騰路的作用。但有“堵”還應有“疏”,要有調整產品結構(質量、數量)的準備,避免出現之前“階段性供給短缺”現象,可以通過調控適當補充二手房進入市場,切莫形成“一抓就死,一放就亂”的情況。
團長說:對于購房者而言,只要理解了“房子是用來住的”真正含義就足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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